各班级:
为做好我院2020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,根据学校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思想过硬。
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业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。
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。
4.身体健康,在校期间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5.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。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。
(2)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,或者评选规模、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。
(3)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(从项目时间、规模、质量、效益、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),获学校择优推荐。
二、名额分配
1.省级优秀毕业生全院共25人,具体名额见附件1。
2.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根据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、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,由学生自愿申报,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。
3.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满足毕业条件的,可优先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4.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同一人不能重复申报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经学院党总支会及党政联席会研究后下发给各班。
2.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班主任及评定小组成员签字并公示后上报学院。
3.学院党总支会、党政联席会审定推荐名单,学院公示3天后报送校党委学工部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组织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做到宁缺勿滥。
2.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完成推荐评选,并在班级内将评选条件、程序和结果等公示,于2020年2月20日(周四)上午11:00前将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3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见附件4,需申请人、评定小组成员、班主任手写签名)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16413年级辅导员老师处,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93309638@qq.com。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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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13日
(编辑/柳祎璇 责任编辑/徐丹 审发/甘向阳)